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正式结束。注意到,专车平台纳入监管、专车车辆性质等两类问题关注度最高,各收到800多条意见。其中,有超半数人支持将专车性质登记为营运车辆。 数量及价格管控
近七成支持出租车数量管控
涉及出租车数量管控的意见共计362条,其中,66%的人支持数量管控。主要是考虑城市道路承载有限的因素,另外,还应考虑整个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应以公共交通为主,出租车汽车为补充。另外,34%的观点反对数量管控,放开出租汽车数量,可以有效解决“打车难”;实行出租汽车数量调控,保护既得利益者,有行业垄断和利益寻租的可能。
在301条涉及出租车价格管理的意见中,70%的意见支持政府定价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最具有公信力,有利于保持价格在合理水平,有效防止议价。政府指导价允许其有一定调价比例,既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又能保持在相对合理水平;或者,限定网约车价格高于巡游车的最低价格,体现差异化服务。
也有30%的观点认为,政策制定通常滞后且不可随机应变市场需求变化;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利于企业利用价格杠杆灵活调节供求关系,促进市场竞争。 解读
网约车放开数量价格呼声大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交通经济室副主任王浩认为,从城市交通管理的视角看,特大城市考虑到交通严重拥堵问题,不能实施完全的数量放开。从传统出租车企业以及驾驶员的角度看,不希望放开网约车的数量和价格管控。担心网约车发展背后有强大的资本力量支持,其价格会比出租车还低,数量再不进行控制,对传统出租车影响很大。
目前,放开网约车数量和价格管控的呼声还是比较大,而且,在交通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只要保证其运营安全,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是有可能的。交通运输部在制定《办法》时提到,各地政府部门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来定是否进行管控,其实就是为各地网约车发展留下空间。 关键词 报废期 私家车转“专车”8年报废存争议
有关网约车车辆性质的意见达到846条,这是所统计意见类别中,数量最多的一类。其中,有45%的观点反对将私家车从事专车运营登记为营运性质,私家车从事运营是“分享经济”的体现,而且其运营里程显然要比巡游车少很多,8年报废造成资源浪费。
另有52%的观点认为,应将网约车性质登记为营运性质,因为两者在车辆安全检测、驾驶技能、报废年限以及保险税费等方面都不同。不过记者注意到,即便是同意登记营运属性的观点中,也有人认为,应结合网约车特点修改《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适当延长网约车8年报废年限。
另有3%的观点建议将网约车性质界于“营运车辆”与“私家车”之间,或单独定性为“网络预约车辆”,以一套新的报废标准确定报废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