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开放注册)
搜索
查看: 87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福建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赴台交换学生项目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0-18 11:56: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资源优势互补,促进两岸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赴台交换学生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

   选拔2011级优秀本科生赴台湾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台湾艺术大学、台北市立大学、世新大学、铭传大学、东海大学学习(项目具体信息见附件1),选修与本校所学专业相关的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学期(即大三学年第二学期)。学习期满时,台湾接收校将发给成绩证明。

   
二、选派标准和程序

    (一) 选派标准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2.学习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不低于3.0),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

    3.
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身心健康,能完成学习任务;

    5.满足具体项目要求的条件;

    6.已交足本校的各项费用。

    (二)选派程序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将选派学习的通知向学生公布。

    2.由学生自愿报名,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进行初步选拔,并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心理表现,确定推荐名单(见附件2),由初选学生填报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学生人数500名以上的学院限推荐4名,学生人数不足500名的学院限推荐2名。各学院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每位申请者限报8所高校中的1所,不得兼报

    3.在学院统一上交表格后,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和港澳台办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面试。

    4.考核小组将入选人员材料报送相应交流学校审核,最终由接收校择优录取。

    5.获得录取通知书后,与我校有关部处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三、流程

    1.2013年10月22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与推荐名单交至行政楼62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2013年10月23日14:00于行政楼612室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结果报学校审核。

    联系人:周老师
0591-22867336

   
四、其他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违者取消其选派资格。

    2.
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和港澳台办负责解释。

    福建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赴台交换学生项目一览表.doc

    学院推荐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开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联系QQ:7123767   myubbs.com
         站长微信:7123767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myubbs.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福建师范大学论坛 ( 琼ICP备10001196号-2 )

GMT+8, 2024-5-4 20:18 , Processed in 0.37456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高考信息网 X3.3

© 2001-2013 大学排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